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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纳入国家、省、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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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2年05月24日   

近日,鄂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获得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股权投资1000万元,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入股增资的地市级担保机构,这标志着以股权为纽带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构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湖北正式建立,湖北省及鄂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迎来新的跨越。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我市唯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决策部署,在控股股东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的支持下,于2018年11月在全省率先推行建立“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市政府先后与省再担保集团、10家省级和独立法人银行机构签署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对我市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由省再担保集团、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共同分担业务风险。通过推行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充分释放,融资增信放大能力持续提升,截至目前,通过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累计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办理再担保贷款735户(次),担保额22.3亿元,业务规模和合作银行比例均居全省76家市州县合作担保机构前列。

推进构建国家、省、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是国务院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重大举措,省再担保集团定位于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龙头,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功能,此次股权投资建立起了三级体系机构“业务+股权”的双纽带,增强了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实力和服务能力,有利于为我市引入更多中省财政资金支持,提升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下一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将发挥国家、省、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势,实现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实现金融赋能发挥更大效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我市小微企业、“三农”、创新创业市场主体发展,为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作出融资担保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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