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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开展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业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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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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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开辟新渠道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拟借鉴杭州、合肥、武汉等地成功经验,在我市开展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业务,通过信托计划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融资并降低融资成本,通过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我市“两个率先”建设进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信托概要
        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是通过信托机构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将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集合,实行“统一担保、统一命名分别负债、统一发行“,面向社会融资的一种模式。
二、发行意义
        在当前的后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依然比较困难,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它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应对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服务、加快鄂州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第二,它是一项融资创新,是鄂州市加快“两型社会”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为破解中小企业排忧解难,体现了努力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第四,它将会产生诸多积极的社会效应;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老百姓提供高于国债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为政府与金融机构、中小机构联手服务企业提供新的经验,为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新的方法
三、发行简况

发行机构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名称

“吴都风华(暂定名)”  鄂州市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

如:武汉市为“江城夏日”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洪山区起名

“南湖春晓”、杭州起名“平湖秋月”、“宝石流霞“、

”三潭印月”;合肥市起名“滨湖春晓”

产品类型

担保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

信托发行地

鄂州市

信托发行目的

向经过审核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集合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应对

金融危机、平稳健康发展

信托发行规模

1亿元(第一期)

信托产品期限

2年期

发行企业数量

20家左右(第一期)

企业融资规模

200万元—1000万元/

信用增级方式

担保机构担保,财务资金贴息

统一协调人

鄂州市经信委、鄂州市财政局

财务顾问

鄂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机构

鄂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合作监管银行

汉口银行、浦发银行

信托发行方式

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发行

信托发行年成本

8.8%

财政资金年贴息

2.0%(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列支200万元)

企业融资支付年利息

6.8%

产品特色

1、安全稳健;担保公司为信托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担保。2、财政支持;安排财政资金贴息。3、风险隔

离;设立信托的财产单位账户、银行监管,不受信托公司

其他经营影响,实现风险隔离。


四、统一协调人及参与单位
    此次活动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严国本同志总负责、总协调,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为统一协调人,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财务顾问及担保人。
五、时间要求
    4月6日至4月15日为自愿融资企业的征集期。有意向的企业,请填好本通知后附的调查表,于4月15日前发送到鄂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保有限公司电子邮箱:ezdbgs@hotmail.com
六、联系方式
(1)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陶维胜 
联系电话:0711-3830860
(2)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业务部 
联系人:余卫东
联系电话:0711-5910615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下载附件:
        鄂州市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业务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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